深圳龙华律师网

famai.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龙华律师 > 正文

龙华刑事律师深圳律师:组织卖淫的认定 龙华刑事律师辩护维

2015-03-03 17:21:56 来源:


龙华刑事律师深圳律师:组织卖淫的认定   龙华刑事律师辩护维

     龙华刑事律师团队统一免费咨询热线:李鸿博律师0755--3359-2955,0755--3359-2998    QQ:84436609 微信号:syyhmm。
    龙华刑事律师为你维权, 龙华刑事律师团队为你服务, 龙华刑事律师事务所为你提供帮助, 龙华刑事律师楼为你给予法律支持, 龙华刑事律师组织为你保障权益, 龙华刑事律师行为你争取权利!

龙华刑事律师深圳律师:组织卖淫的认定   龙华刑事律师辩护维权

    (一)客体要件

    组织卖淫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组织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二)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三)本罪与犯罪集团界限

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合在一起,通常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体,这一点与犯罪集团比较相似,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1)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不是罪名,只是量刑的一个情节;组织卖淫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不是犯罪情节;

    (2)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无论是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只是实施共同犯罪的行为,都构成犯罪;

    (3)犯罪集团一般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并长期或多次进行一种或多种犯罪活动。而组织卖淫罪不以是否具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及犯罪活动的时间、次数为构成要件

    (四)、量刑标准:组织卖淫罪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五)、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立案标准是: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组织他人卖淫的,应予立案追诉。

附: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龙华律师团队统一免费咨询热线:李鸿博律师0755--3359-2955,0755--3359-2998 QQ:84436609    微信号:syyhmm
传真:0755-33592966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观东路90号三楼东

   (在龙华法庭对面,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站)
办沙井|松岗|公明|光明|福永|石岩|观澜|龙华|西乡|宝安|深圳|东莞案件)深圳宝安律师|沙井律师|福永律师|松岗律师|光明律师|西乡律师|宝安法律顾问|龙华律师|龙华律师维权|龙华律师咨询|龙华律师事务所|龙华律师楼|龙华律师集团|资深龙华律师|知名龙华律师|龙华律师在线|龙华闻名律师|龙华著名律师|龙华最好的律师|找龙华好律师|龙华资深律师|找龙华律师|龙华律师网|龙华名律师|龙华辩护律师|龙华大律师|龙华有名律师|龙华最负责的律师|龙华最有正义感的律师|广东律师|找好律师|深圳龙华律师|公益律师|金大牙律师|中国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大浪街道律师|龙华街道律师|深圳龙华律师|龙华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经济纠纷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劳动纠纷律师|法律顾问律师|离婚纠纷律师|公司律师|催收货款律师|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vgoodlawyers.com/

大家都在看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被取保候

案情简介 2015年11月11日,犯罪嫌疑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被送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