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律师网

famai.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龙华律师 > 正文

龙华律师深圳律师:工伤保险救济 龙华工伤律师龙华劳动纠纷律师

2015-01-29 15:25:41 来源:


龙华律师深圳律师:工伤保险救济 龙华工伤律师龙华劳动纠纷律师

    龙华律师团队统一免费咨询热线:李鸿博律师0755--3359-2955,0755--

3359-2998    QQ:84436609 微信号:syyhmm。
    龙华律师为你维权,龙华律师团队为你服务,龙华律师事务所为你提供帮

助,龙华律师楼为你给予法律支持,龙华律师组织为你保障权益,龙华律师行

为你争取权利!

龙华律师深圳律师:工伤保险救济 龙华工伤律师龙华劳动纠纷律师

    据《社会保险法》第33条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工伤

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

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

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该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

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司法实践中职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往往难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民

事诉讼的方式予以救济,常常以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而不予支持。那

么,职工对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行为如何救济呢?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是其法定义务,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缴工伤保险费,用人

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

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

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

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行政

限期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仍不予缴纳的应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龙华律师团队统一免费咨询热线:李鸿博律师0755--3359-2955,0755--

3359-2998 QQ:84436609    微信号:syyhmm
传真:0755-33592966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观东路90号三楼东

   (在龙华法庭对面,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站)
办沙井|松岗|公明|光明|福永|石岩|观澜|龙华|西乡|宝安|深圳|东莞案件)深

圳宝安律师|沙井律师|福永律师|松岗律师|光明律师|西乡律师|宝安法律顾问

|龙华律师|龙华律师维权|龙华律师咨询|龙华律师事务所|龙华律师楼|

龙华律师集团|资深龙华律师|知名龙华律师|龙华律师在线|龙华闻名律师

|龙华著名律师|龙华最好的律师|找龙华好律师|龙华资深律师|找龙华律

师|龙华律师网|龙华名律师|龙华辩护律师|龙华大律师|龙华有名律师|

龙华最负责的律师|龙华最有正义感的律师|广东律师|找好律师|深圳龙华

律师|公益律师|金大牙律师|中国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大浪街道律师|龙

华街道律师|深圳龙华律师|龙华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经

济纠纷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劳动纠纷律师|法律顾问律师|离婚纠纷律师|

公司律师|催收货款律师|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vgoodlawyers.com/

大家都在看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被取保候

案情简介 2015年11月11日,犯罪嫌疑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被送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