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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律师深圳律师:合同形式种类 龙华律师经济纠纷龙华律师维

2015-01-19 15:44: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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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同签订的形式。:
  1、 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以口头意思表示达成协议的合同。口头合同简便易行,仅适用于能及时结清的简单的经济业务。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2、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记载内容的形式。双方协商同意的修改,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是当事人最为普遍采用的一种合同约定形式。
  3、 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的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一旦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我国法律对合同的公证采取自愿原则。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就须公证,不经公证不生效。对一些重要的合同种类,法律也可以规定必须进行公证。当事人和法律都可以赋予合同的公证形式以证据效力或者成立生效的效力。
  4、 鉴证形式:是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鉴证是国家对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政措施,只能由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进行。鉴证的作用在于加强合同的证明,提高合同的可靠性。鉴证也采取自愿原则。除国家规定必须鉴证的合同外,鉴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鉴证。对于地方性法规规定必须予以鉴证的合同,在作出鉴证规定的行政区域内签订时应从其规定。
  5、 批准形式:批准形式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别的合同须采取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一种合同形式。这类合同,除应由当事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外,还应将合同书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才能生效。合同的批准形式是国家对某些特殊类别合同的特殊要求。法律不要求合同批准形式的,当事人不能约定或要求国家进行批准。须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合同,自始就无法律效力。
  6、 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登记形式一般常用于不动产的买卖合同。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在法律上视为不动产,其转让也采取登记形式。合同的登记形式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以由法律加以规定。
  7、 合同确认书:合同确认书即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的合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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